台北法院裁定,4.3亿台币分成3份,具俊晔和两个孩子各拿1/3,算下来差不多4000多万人民币。真没想到是3个人平均分。之前还有媒体猜具俊晔会放弃继承,看这结果,估计也就是博眼球瞎编的。 回想一下,当年大S和具俊晔在一起的时候,具俊晔身上只有大S借他的50万台币。结婚后住的豪宅也都是租的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钱基本全是大S掏的。大S妈妈以前还骂具俊晔是骗子,这次看到法院判决书,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。 大家怎么看大S选的这个人呢? 特别